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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9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

来自:湖南科技学院门户站 时间:2019年06月20日 浏览:17字体大小: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社函〔2019〕24号)(附件1)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2019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人员继续教育验证工作通知如下:

、相关政策说明

2019年度参评高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的时间跨度为2014-2018年,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为2017-2018年。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,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 学时,其中,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 学时,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。学时折算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中的《学时折算细则及其他补充问题》。

申请验证人员要认真填写《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》,按年份逐页如实填写近年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、内容、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,并将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填入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登记表》(附件2)。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中的《继续教育认定形式和确认材料》,往年申报职称进行过继续教育验证并开具了合格证的人员,凭原合格证可免提供原验证年度的学时证明材料,2018年已验证并开具了2014-2018年度合格证的只需提交原证转开新合格证。

二、验证材料及要求

1.《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》

2.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登记表》(须同时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,电子稿发送至邮箱:szzc514@126.com)

3.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(按照《登记表》所列年度及条目依序整理,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名盖章。博士需提供学位证复印件。)

4.请以部门为单位于7月1日前汇总验证材料统一报送给行政楼人事处521办公室赵意成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电话:6381163       职称工作群:459525109

附件:

 附件1: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(湘人社函〔2019〕24号)

 附件2: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登记表


人事处      

2019年6月20日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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